无血缘的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的遗产吗

发布时间:2024-07-17    来源:华律网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无血缘关系的继子女若与继父之间已然建立起实在的抚育关涉,便具有法定权利继承继父的遗产所有权。
然而,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将视为已经建立起事实抚养关系:
首先,继子女受到过继父母在经济上的扶助和支持;
其次,继子女曾接受过继父母在生活关照以及教育方面的关心和指导;
此外,如果继子女能够在经济上对继父母提供援助,或者在劳务上积极向继父母伸出援手并提供主要扶助服务,也能被认定为存在事实抚养关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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