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继承财产时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自动消失么

发布时间:2024-07-17    来源:华律网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在无继承人继承遗留财产的情况下,被继承人所享有的债权和应负的债务并不能自发消失。
倘若被继承人未留下任何资产供后人传承,那么属于他的财产将被划归国有或社会团体所有。
然而,即使该情况发生了变化,继承者仍有义务清还被继承人生前依法应该支付的税收款项,以及所承担的债务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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