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能剥夺幼儿的继承权吗

发布时间:2024-07-17    来源:华律网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按照法律的规定,遗嘱应为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固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确保留出适当的遗产份额。
因此,遗嘱是有可能指定将某位幼童排除于继承人之外的,但同样必须在遗嘱中为其留下不可或缺的遗产份额,否则即构成违法行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作者:网络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