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务人离世并且遗留遗产未能找到继承人的情况下,债权得以有效实现的途径包括:
1.当债务人离开人世之时,若遗留下的财产无人接受继承,则此笔债务应当由其生前遗赠来负担偿还义务;
2.若无任何剩余遗产,而在此之前的债务曾采用过保证人进行担保,那么此时,就应该由这些保证人负责支付这笔债务;
3.若该笔债务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那么在债务人离开人世之后,应由其配偶来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
4.如果不存在上文提到的任何情况,则该笔债权变为无效,无需再次偿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