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必须坦率地告诉您,土地的所有权并非可继承之财物,这一权益实际上统归国家所有。
然而,我们不能忽视的是,土地的使用权确实具有继承性,同时,若获取了在土地之上建立住宅的所有权,那么,此项不动产同样拥有被继承的合法权益。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均属国家所有;
而在农村及城市近郊区范围内,除了法律有明确规定为国家所有之外,其余部分则均应当划归农民集体所有;
另外,宅基地、自留地以及自留山等地产元素,亦都全然归属农民集体所有。
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遗嘱可谓是指自然人在生命终末之时所遗留下的合法个人财产。
在法律规定或性质特殊情况下禁止被继承的财产,自然也就无法获得继承。
希望上述回答能解答您的疑惑。《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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