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书写的遗嘱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2024-07-17    来源:华律网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在自书遗嘱领域内,应当强调的是,遗嘱人必须亲自执笔书写遗嘱的所有必要条款内容,并亲自签名确认,同时标明该遗嘱订立的具体日期。此类遗嘱只在遗嘱人去世之时方能生效。(1)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确保遗嘱人拥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完全理智和认知能力。而对于那些受限于行为能力或者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来说,他们并不具备遗嘱的能力或资格,因此无法依法设立遗嘱。(2)在设定遗嘱的程序中,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的真挚意思表达,而非被他人所替代。换言之,遗嘱不是依靠代理人执行的,而是必须由遗嘱人亲自签署确认。(3)最后,我们需要认识到,遗嘱仅在遗嘱人离世之后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关于这一点,我们在处理遗嘱事宜时务必要保持警醒,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误解和争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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