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由什么鉴定
医疗事故的鉴定主体为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具体而言,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鉴定需遵循相关程序和标准,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鉴定组进行。专家应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熟悉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且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通过专业、严谨的鉴定,以明确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的等级等,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作者: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