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跨市搬迁不去有补偿吗
公司进行跨市搬迁,员工若因此不去,通常是有补偿的。首先,工作地点的变更属于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公司跨市搬迁,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且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公司跨市搬迁员工不去,符合法定情形时可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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