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此问题,现行法律并无明文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仅限于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等直系亲属。
然而,在特定情境下,仍有可能使配偶或血亲有机会继承上一辈积累的财富。首当其冲的是“转继承”现象。倘若您的子女在双亲去世后,在遗产分割前亦离世且未曾作出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原本属于他们的财产权益将自动转移至其他法定继承人手中,当然这其中也包括您的配偶。
另外,您也可以选择将您的遗产留给儿子的配偶。在父母健在时,通过订立遗嘱预先将部分或全部财产分配给子女及其配偶,只要他们愿意接收该项遗赠,便可享有日后继承这些财产的权利。
再者,值得特别关注的情形便是“尽孝道”原则。无论作为儿媳或是女婿,如果他们能全心全意照顾好所侍奉的父母,尽责履行赡养义务,那么他们就有可能被视为更为优胜的财产继承人,从而享有法律上赋予的继承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