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幸遭遇亡夫之痛,二婚的妻子同样具有正当的法定继承权。在财产传承的法律体系中,第一顺位的合法继承人包括了配偶、子女及父母。具体来说,这里所提及的"配偶"特指死者离世之前与其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现存伴侣。即使他们没有生育子女或者已经离婚,只要双方曾经进行过婚姻登记手续,在配偶逝世之后,所有登记在册的合法夫妇仍然具备继承对方财产的合理权益。而所谓的“继承权”是指合法的继承人依法获得到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定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