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子女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8-06    来源:华律网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在法律规定中,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均享有第一顺位的合法继承权,然而如家庭无子嗣承继衣钵,那么遗产便会由其配偶及父母共同继承。若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皆不幸离世或无法继承遗产,此时将根据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规定进行分配,即由家庭亲属中的兄弟姐妹,包括祖父母与外祖父母继承应得遗产份额。然而如上述人员均未能继承遗产且未接受遗赠,则此部分财产将归属国家所有;如果逝者在生前曾为集体所有制组织的固定成员,其遗产则应归属于其所服务的该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作者:网络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