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们,当您在经历了婚姻生活变迁之后,需要对自身的户口进行相应调整时,您需要遵循以下规范进行操作:
首先,请您由相对应的户主或是您个人身份,向我们的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
接着,我们会经由认真审核、核实无误后,依据实际情况为您开展必要的变更和修正工作;
如果我们觉得有必要的话,可能还会向您索取相关变更或改正证明材料。
对于可能涉及到户口变动的户口登记信息,如需进行变更或改正,仍须您亲自向我们的户籍登记机构提交申请;
同样,在经过我们核实确认之后,会尽快为您进行有关变更或修正操作。
如果我们觉得有必要的话,我们还将会向您咨询获取相关的变更或改正证明资料。
无论您是因为步入婚姻殿堂、离婚、收养他人、认领亲生子女、分门别类地清理住址、并户、消失于人们视线中、重新被寻找到或是因为其他任何原因而引发的户口变化,都必须要遵守以上的程序要求,由您所在的户主或者你自己向我们的户籍登记机构提交变更登记申请。
再次请各位善观察重规定的公民们能按照这些规范来执行,让我们共同携手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