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存在劳动争议纠纷的连带责任

发布时间:2024-07-22    来源:华律网

  一、是否存在劳动争议纠纷的连带责任

  劳动争议纠纷可能存在连带责任,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具体如下:

  1.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法律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劳动争议纠纷的范围是指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是否存在劳动争议纠纷的连带责任(图1)

  三、如何处理因劳动争议产生的法律纠纷

  法律快车提醒您,发生劳动纠纷的处理途径如下: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

  2.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

  3.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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