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迈进
【专家视点】
区域协调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特征,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支撑,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区域协调发展有利于缩小区域发展差距、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确保欠发达地区能够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不掉队、赶上来。同时,共同富裕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特征,也要求不断提高区域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指出,加快形成统筹有力、竞争有序、绿色协调、共享共赢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一系列战略部署为我们在新时代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发展思路更加清晰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已构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逻辑框架。
从由城市向大区域延伸角度看,一是以国家中心城市和国家区域中心城市为节点在全国范围内布局点状增长点。二是依托推进中心城市发展,衍生出都市圈或城市群,形成区域性经济增长极,在这一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城市群覆盖或辐射区域一体化。三是依托区域性经济增长极,在主体功能区划分基础上构建东西互济、南北协同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促进东、中、西、东北四大区域协调发展。
从由城市向乡村延伸角度看,一是依托城市群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二是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政策机制不断完善
从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角度看,一是健全市场一体化发展机制。通过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区域交易平台和制度、推动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2022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出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二是建立区域战略统筹机制。中央强化区域协调发展顶层设计,成立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从战略与全局高度统筹谋划区域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
从区域互动的激励相容角度看,一是基于互利共赢原则深化区域合作机制。促进不同区域在立足自身优势基础上开展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区域合作。二是基于获益付费原则健全区际利益补偿机制。鼓励对生态功能区、粮食主产区、资源输出地等在国家发展和安全中承担重要保障任务的地区,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开展市场化、多元化横向区际利益补偿。三是基于先富带后富的原则优化区域互助机制。通过深入实施东西部协作、开展对口支援等方式,让东部发达地区辐射带动欠发达地区发展。
从区域协调的方式方法角度看,一是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二是创新区域政策调控机制,包括差异化的区域政策、区域均衡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区域政策与其他政策联动机制等。三是健全区域发展保障机制,包括区域规划编制管理、区域发展监测评估预警体系、区域协调发展法律法规体系等。
协调发展成效亮眼
中西部地区发展成效亮眼。近年来,中西部地区主要经济指标增长情况总体好于东部,东北地区也呈现好转复苏迹象。
区域发展更趋均衡。主要表现在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基础设施通达程度更加均衡、区域间基本生活保障水平逐步接近。
三大城市群动力引擎作用凸显。2022年,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地区生产总值合计达到49.5万亿元,超过全国的40%。三大城市群在规模经济效益、创新要素集聚、人才高地建设、对外开放水平等方面均走在全国前列,成为我国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
重要功能区支撑作用明显增强。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青藏高原、黄土高原等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粮食主产区有效维护了国家粮食安全。能源富集地区围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目标,建成一批能源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基地。
持续发力再谱新篇
在看到成就的同时,也应清醒认识到推进区域协调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比如部分区域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不足、东西部发展差距仍然较大、区域发展呈南北分化新特点。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须统筹谋划久久为功。进一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尊重客观规律,支持各地区走合理分工、优化发展的路子。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优化分工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统筹谋划,完善主体功能分区,在东北、西北布局培育面向东北亚、中亚的都市圈和城市群。加快完善区域协调发展配套机制,加大力度在更大范围推行跨区域经济核算机制,探索税收产值等分成模式、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等。
(作者:陈伟伟,系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城乡与区域发展室副主任、副研究员)
作者: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