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执法司法权力运行
近日,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派员参与省委政法委对省司法厅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巡查。检查组深入司法厅组织教育与警务管理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等相关业务处室,从规范性文件备案、法律服务等方面,了解司法机关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情况,联合嵌入开展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组组”协同监督工作。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持续完善“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作出了部署。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级政法单位纪检监察组加强协同监督,推动解决跨部门系统性、关联性问题,合力打通执法司法工作中的堵点难点。
通过调研走访、会商交流、召开推进会等方式,福建省纪委监委梳理政法单位共性问题以及单靠一组之力难以推动解决的问题,找准协同监督发力点、突破口。具体工作中,由该省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统筹,驻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牵头,其他有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协同配合,共商监督主题、方案,开展联合监督、联合检查、联合调研、联合培训等工作。
针对“有的刑事案件立案不够及时”问题,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联合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共同开展专项监督,推动修订完善办案考核指标体系,及时发现纠正立案异常情况,同时提出畅通立案入口、优化网上立案、加大监督问责等7条措施。针对“规范执法司法权力运行”开展“组组”协同专项监督,5家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参加政治督察、内部督查、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大检查等活动18次,召开座谈会12场,走访调研12次。
“作为牵头单位之一,我们围绕牵头选题,协同其他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查找问题形成问题清单,通过征求意见形成建议清单,通过责任倒查形成问责清单,并滚动更新整改台账。”驻省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常务副组长黄俊介绍,对各政法单位个性问题,通过“点对点”反馈督促整改,对共性问题加强沟通协调、推进集中破解。
针对督促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驻省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不仅推动省委政法委召开通报会,通报各部门落实情况,还督促各部门互相通报非本部门政法干警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案件查办存在上下游关系,有的部门可能存在向其他部门过问、打听案情的情况,但之前各部门之间没有沟通渠道。”黄俊介绍,通过协同监督,可以掌握“沉睡”的线索,并在问题核查、线索移送上强化协作,实现集中力量、定向突破。
截至目前,各纪检监察组“组组”协同推动该省就违反“三个规定”等问题处分处理94次,督促驻在单位“立、改、废”相关制度67项。驻省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推动省委政法委牵头起草《关于进一步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机制的意见》;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督促省公安厅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机关廉洁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督促省法院整治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推动完善律师执业权利受到侵害申诉和处理办法等。(记者 刘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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