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往飞驰人生还要握紧法律方向盘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梁成栋
电影《飞驰人生2》中,昔日冠军车手张驰沦为落魄驾校教练,过着勉强度日的生活。不料天上掉馅饼,濒临停产的老头乐车厂厂长主动提出赞助张驰组建车队再闯最后一届巴音布鲁克拉力赛。面对这泼天的富贵,张驰蠢蠢欲动,而厂长背后真实的目的无人知晓。带资进队的车手厉小海,单纯善良的外表下却有着与之身份毫不相符的超强天赋。
一个苦中作乐的草台班子克服重重困难,笑料百出地奔赴赛场,张驰再次向无数次出现在梦中的终点发起冲击,而故事的背后也有许多绕不开的法律问题。本期【追剧学法】,我们将跟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助理李玉宇一起握紧法律的方向盘,携热爱跨越山海,在人生中恣意飞驰。
场景一:张驰时隔五年归来,当年他在巴音布鲁克拉力赛上虽然首先越过终点,却因为车辆毁损、铅封遗失被判赛绩无效,现在他只能以教练的身份与一帮老友经营驾校谋生。因为张驰当年并未夺冠,却在驾校宣传中使用了“冠军教练”的字样,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虚假宣传,责令其停止宣传、消除影响。于是便有了张驰拿着小铲子将玻璃窗上宣传贴纸刮掉的桥段。现实中,驾校虚假宣传违反了什么法律?
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同时,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而在广告法中,也规定了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的内容。
场景二:张驰受邀到辛地汽车厂参观时,厂长介绍各种“老头乐”山寨车:有仿劳斯莱斯的“涝的涝死”和仿悍马的“旱的旱死”,还有模仿奥迪的“五环”。张驰、孙宇强还和汽车厂的工友们进行了一场漂移不成的翻滚过弯、最高时速40码的“老头乐”车赛。在电影中,厂长遗憾地告诉张驰,因为外观侵权,辛地汽车厂不能再继续生产汽车了。“老头乐”汽车厂为什么不能继续生产高仿汽车?
汽车的外观是消费者购买汽车时的重要考虑因素,整车外观受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保护。其中,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构成侵害外观类知识产权的,根据专利法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三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因此,剧中辛地汽车厂生产高仿汽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场景三:张驰拿到赞助后,在老朋友记星的帮助下改装车辆参加巴音布鲁克车赛。原本六百万的预算报价被辛地车厂厂长砍到四百万,最后厂长告知张驰连尾款也无法拿出。虽然改装车辆的资金不足,但是大家还是凭着超凡的技术、满腔的热情以及惊人的毅力在比赛中取得了团体冠军的好成绩。现实中,普通车辆可以改装吗?
并不是所有车都可以改装,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允许,擅自改装机动车底盘、发动机、悬挂、变速系统、方向系统、车胎轮毂、车灯、车身颜色喷涂和外观结构,以及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数据不符的都属于非法改装行为。特别是道路运输车辆,非法改装不仅对公路路面造成损害,车辆制动、平衡也受到极大的影响,货物超高超长超重等现象时有发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机动车登记规定明确,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改变使用性质、车身颜色、车身或车架等,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并更换行驶证照片,否则视为非法改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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