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潼关试行电子卷宗AB岗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7-05-22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张君 梁春强)近日,陕西省潼关县检察院对133件案件制作了电子卷宗,总共2004册。该院对电子卷宗的管理试行“AB岗”制度,指定两名干警具体负责,采取“一主一辅”的工作模式,即确定一名案管办工作人员为电子卷宗制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案件受理后卷宗的扫描和制作。同时确定另一名工作人员为第二责任人,要求其熟练掌握电子卷宗制作技能,随时对此项工作进行辅助或替补,保证电子卷宗制作工作及时有效进行。

作者:张君 梁春强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