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建案件督察新模式促执法办案规范化

发布时间:2014-02-24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欧阳晶 通讯员熊有福 张向萍)日前,在江西省新建县检察院年后首次干警大会上,该院检察长余声汉通报了今年1月案件督察情况,着重就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中暴露的五方面不规范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对于案件监管,我们在案件管理部门监督外,引入检务督察,并突出由检察长监督问题是否纠正,对办案部门、办案人员起到较好的警示效果和前置监督作用,杜绝了办案不规范问题屡纠屡犯、对不规范办案行为处理不痛不痒的弊病。”余声汉向记者介绍,针对之前发现的个别案件办理不够规范的问题,该院责成纪检监察部门研究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该院正式上线运行后,纪检监察部门在充分听取案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推出了“三个一”案件督察模式。 

  “三个一”案件督察模式是指借助一个平台、一月一次督察和“一把手”抓问题整改,即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这个平台,每月底开展一次专题督察,发现的问题报告给检察长,由“一把手”督促整改。 

  从去年年底至今年1月,新建县检察院已开展三次专项案件督察,对117件案件的办理情况均纳入督察范围,对发现的法律文书未编号、手工填写文书号、系统外操作案件流程、借退补延长办案时间等10余个不规范问题,全部录入督察登记卡,由检察长向全院干警通报,并分别约谈办案人和办案部门负责人,所有问题必须在5日内整改到位。 

  根据该院要求,对属于系统操作的问题,由办案部门与案管部门联系解决,对其他违规办案问题的整改结果,则需书面反馈至纪检监察部门,纳入部门和个人廉政档案。 

  截至记者发稿时,上述经该院督察发现的10余个问题均已整改纠正到位,2个超期限办案问题已记入部门和个人廉政档案,直接影响部门和个人评优评先和晋级。

  (原标题:告别“处理不痛不痒、问题屡纠屡犯” 江西新建:案件督察新模式促执法办案规范化)

作者:欧阳晶 熊有福 张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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