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家重大违法违规金融机构股东被点名涉四项违规行为

发布时间:2024-06-17    来源:中国证券报

6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向社会公开第六批共18家重大违法违规股东。

据记者梳理,金融监管总局此次公开的18家重大违法违规股东,所持股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

18家股东涉重大违法违规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近年来,金融监管总局不断加强和改进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持续开展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整治,聚焦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问题,严肃惩处违法违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有力遏制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乱象。为持续发挥震慑惩戒作用,向社会公开第六批共18家重大违法违规股东。

18家重大违法违规金融机构股东被点名涉四项违规行为(图1)

图片来源:金融监管总局官网

据了解,截至目前,金融监管总局累计向社会公开五批次银行保险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起到了加大惩戒力度、严肃市场纪律、强化社会约束的良好效果。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本次公开坚持依法合规原则,结合近期执法情况,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且社会影响恶劣的股东,坚决予以公开。本次公布股东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规定;违规代持银行保险机构股权;隐瞒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存在涉黑涉恶等犯罪行为。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紧紧围绕强监管严监管,全面强化对银行保险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穿透审查,聚焦“关键事”“关键人”“关键行为”,严惩违规占用资金、违规关联交易等不法行为,切实提高违法违规成本,维护合法投资者利益,依法保护银行保险机构和金融消费者权益。

涉及这些金融机构

记者根据金融监管总局官网及天眼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息不完全统计,此次公开的18家重大违法违规股东,所持股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

其中,天津大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远洋资本有限公司、景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吉林省九洲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康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藏财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山东浩信集团有限公司7家公司曾为信泰人寿股东。

金融监管总局于6月14日披露的罚单等信息显示,上述7家公司涉及到信泰人寿的“股权转让许可申请中提供虚假材料”相关事宜。目前这7家公司已不再持有信泰人寿股份。

此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洪城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百年人寿、江西银行股份;锦达华夏(天津)有限公司持有天津金城银行股份;驻马店市永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确山县鑫源水泥粉磨有限公司均持有确山农商行股份;漳州万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漳浦县黄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漳浦县创新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漳浦县金源石英砂有限公司均持有漳浦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深圳市招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洛银金租股份;顺峰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曾持有盛银消金股份。

记者注意到,这18家违法违规股东中,部分公司自身存在风险。比如,今年5月29日,中金公司发布关于远洋资本有限公司被司法执行等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显示,远洋资本被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执行标的为1.91亿元。截至公告日,远洋资本的资产受限金额为29.99亿元,受限资产类别包括长期股权投资、货币资金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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