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求偿办好每一起国家赔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讲坛第五讲现场直击
“所谓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
这是掷地有声的承诺,也是砥砺奋进的目标。
历经30年栉风沐雨,国家赔偿审判作为一项保护和救济权利的制度,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成为司法审判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力推动人权法治保障、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在我国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中留下一个个难以磨灭的司法印记。
7月5日下午,一场围绕“保护和救济”的研讨交流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讲坛”第五讲聚焦国家赔偿审判,来自最高法院、地方法院、监狱管理部门赔偿条线的法官、从业人员结合具体数据、案例,介绍了近年来国家赔偿审判工作在平冤理直、保障人权、赔源治理、实质解纷方面的新进展新成效,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予以点评,共话“能动履职实质解纷推动国家赔偿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谈“国家赔偿案件”:关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关乎党的执政根基
国家赔偿案件数量不多,但意义重大。
“国家赔偿审判保障人权、规范公权,落实的是宪法规定的国家责任,事关民心向背,事关党的执政根基,在国家治理体系中不可或缺。”“各级人民法院狠抓薄弱环节、充分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做好善后工作,实质解纷取得新进展。”“我们运用国赔审判处在司法末端、利于全面了解前端问题的反向审视优势,促推前端改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国家赔偿,赔源治理初见成效。”
最高法院赔偿办主任王振宇开宗明义,介绍了国家赔偿审判的特点,以及新时代新征程上,最高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位推动国家赔偿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最新探索和最新实践。
“国家赔偿案件当事人遭遇不幸,要解开他们的‘心结’、化解矛盾,我们就必须加倍努力、加倍耐心、加倍付出群众感情。”
“国家赔偿审判是司法的‘体检报告’。党的十八大前,大概1.5万件案件出现1次引起国家赔偿的失误,十八大后下降到3.4万件比1,2023年再降为4万比1。前端司法已经做到万无一失,而且不断向好,但是不能止步于此,因为权力运行失误的影响之大,有时1次就可能一失万无。国家赔偿审判不仅要做到当赔则赔,充分救济,更要延伸监督功能,促推前端司法减少失误,直至‘天下无赔’。”
王振宇表示,当前各级人民法院正在从尊重和保障人权、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高度,深刻认识国家赔偿审判工作承担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扭住问题、抓住源头,努力依法妥善办理好每一起国家赔偿案件,以能动履职促推实质化解纠纷、赔源治理、顶层设计完善,从更深层次全面履行国家赔偿审判职责。
说起国家赔偿案件,绝大多数人第一时间会想到刑事冤错赔偿案件。
湖北佘祥林、河南赵作海、浙江张氏叔侄、河南吴春红等刑事冤错赔偿案件,牵动着无数民众的心,代表了国家赔偿审判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最直观的印象。
“办案过程中,精神损害赔偿这一变数,是处理刑事冤错赔偿案件适用法律方面的最大难点。”最高法院赔偿办副主任苏戈介绍了在审理和指导刑事冤错赔偿案件中,如何应对精神损害赔偿这一“变数”带来的挑战。
问题永远是发令枪。面对实践中精神损害难以具象衡量、理解差异大、考量因素不唯一等问题,最高法院多措并举,通过加强调研、收集案例、起草规范性文件,打出了一套组合拳。
苏戈介绍,近年来,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逐步发展,实现了三步走——
2013年,加强刑事冤错案件国家赔偿工作的通知下发,要求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不同情况区别处理,平衡好个案差异。
2014年,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出台,确立原则上在人身自由赔偿金总额35%范围内酌定的规则。
2021年,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司法解释发布,充分吸收个案实践经验,进一步明确有关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虽取得一些经验,但也存在一些不足。”苏戈表示,针对当前赔源治理效能发挥不够、受害人回归社会缺乏制度规范等情况,最高法院赔偿办将持续通过发布白皮书、司法建议、开展同堂培训、落实追偿追责等举措,进一步抓实赔源治理;并商有关部门进一步促推受害人回归社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努力实现从个案办理到制度保障的转变。
谈“赔偿制度完善”:制度运行中的一粒灰尘,落在个人头上就是一座难以承受的大山
“真是应验了那句‘唯其艰辛,方显价值’。”
发言交流中,回顾参与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整个过程,最高法院赔偿办二级高级法官何君感慨颇多。
2010年国家赔偿法修改和随后的刑事诉讼法修改,为刑事赔偿制度完善提供了契机。参与刑事赔偿司法解释工作后,何君通过广泛阅读、多方求教,做足了案头工作。
“制度运行中的一粒灰尘,落在个人头上就是一座难以承受的大山。”何君深感责任重大。但当他拿着司法解释草稿向各方专家征求意见时,理论界和实务界却接连提出了尖锐的意见。
“我们法官就是要熨平法律与事实之间的褶皱,过程的艰辛,才能愈显结果的价值。”来自领导和同事的鼓励,令何君重拾信心。
思路决定出路。在一次次不厌其烦的沟通协调、征求意见,一次次求极致、止于至善的研讨修改中,共识逐渐凝聚,司法解释最终顺利出台。
“司法解释在赔偿范围、标准、程序、原则上都积极争取最大限度保障人权,进一步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传承了1996年起草的国家赔偿司法解释有关条文内容和精神,接续了国赔人‘如我求偿’的理念。”
不仅如此,司法解释的出台也推动权力行使进一步规范,倒逼相关部门规范办案,减少不该有的国家赔偿案件产生。
“近年来,最高法院积极加强业务指导和理论研究,促推国家赔偿法律规范的健全完善。”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监司委委员叶赞平表示,最高法院相继发布司法解释、指导性文件、指导性案例等,使得国家赔偿法的配套规范日益完善,希望下一步要在完善和加强国家赔偿审判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和完善追责追偿工作上下功夫。
谈“做实赔源治理”:从前端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减少国家赔偿案件产生
江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熊胜在发言中,介绍了两起省监狱系统进入到国家赔偿司法程序的案件。
通过案件办理和案情研判,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现两所监狱一定程度存在程序意识薄弱、证据意识不强等问题,向省司法厅制发司法建议书,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规范罪犯日常管理等建议。
“现在屏幕上显示的就是两所监狱的整改措施。”熊胜表示,江西省监狱管理局历来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反馈问题的整改,督促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查漏补缺,采取积极举措,着力推动监狱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2023年9月,一次入脑入心的警示教育会,给安徽全省法院干警敲响了警钟。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一级高级法官朱兆法介绍,安徽高院党组从2022年法院承担赔偿责任的37件案件中,选择了部分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召开警示教育会。逐案实名通报、深挖问题根源、“一把手”现身说法……通过一系列举措,力求从前端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减少国家赔偿案件产生。
会后,安徽高院持续深化赔源治理,制定了落实司法责任的20条意见,进一步加强办案质效监管,进一步落实办案的司法责任。
效果初步显现,朱兆法表示,2023年全省法院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件15件,同比下降59%;今年1月至6月,全省法院新收司法赔偿案件99件,同比下降23.8%。
“要以国家赔偿促进国家治理。”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黑龙江大学校长王敬波表示,江西省监狱管理局以司法建议为抓手提高依法治监的水平,安徽高院通过开展警示教育落实追偿追责,以“小切口”的制度设计形成威慑力,都是从赔偿案件“起”,向深化治理“去”。
谈“实质化解纠纷”:让主动沟通成为一种习惯,真诚永远是解纷的“必杀技”
“每当感觉裁判效果不太理想的时候,我会习惯于拿起电话拨通当事人的号码,每当感觉面谈才能更好推动服判息诉工作的时候,我会尽量和当事人见一面。”
在最高法院赔偿办三级高级法官徐超看来,也许这样一通简单的电话,就能推开当事人紧锁的心门。也许这样多走几步路、多跑几趟腿,就能消解掉当事人经年累月的积怨。
徐超以自己办过的国家赔偿案举例,分享了如何在国家赔偿案件中做好沟通调解工作,以“如我求偿”的意识实质化解纠纷。
立足国家赔偿矛盾特点,徐超总结出——真诚,永远是解纷的“必杀技”。
如何表达、传递真诚?从倾听入手、在细节着眼、千方百计帮当事人解决问题。“要实质解纷,必须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把‘就是头拱地也要把人民的事办好’落到实处。”徐超说。
徐超说,在办理某无罪赔偿案时,家属和高院都没有提及死刑执行前被羁押时间的赔偿问题。他敏锐地发现了这一点,建议高院主动将这一情况告知家属。家属得知后倍感温暖,有力促进了后续案件的办理工作。
“当我们怀揣歉意而不是端坐法庭、居高临下,当我们与他们真诚沟通、为他们排忧解难而不仅是履行程序、一判了之时,大多数当事人会选择相信我们,愿意以更加积极健康的心态融入社会、拥抱未来。”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张晓丽分享了办理的一起二审无罪国家赔偿案例。
案例中,当事人的态度由最初对赔偿义务机关的不满、抗拒、抵触,到最后解开心结、重拾信心、恢复正常工作生活,张晓丽和同事们一直积极作为,努力争取各方支持,帮助其解决困难,用真情延伸服务。
“冤错案件的当事人,他们对于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恢复尊严和名誉更为看重。”为了消除案件带来的影响,法院在征求了当事人王某的意见后,决定在王某单位召开座谈会,为其“正名”、表达歉意,并与单位领导同事一同欢迎他重返岗位,鼓励他重拾信心。
大屏幕上播放了一段法官回访当事人王某时的视频。当事人热情地与法官交谈,略显自豪地展示着自己现在的工作状态,笑容满面、充满干劲的样子让在座观众倍受感染。
“在处理国家赔偿案件时,不能只追求结果的正确,还必须注重过程的温暖,尽可能为他们回归社会提供帮助,用真诚赢得信任。”张晓丽说。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副厅长马滔在点评中指出,每一个国家赔偿案件都是矛盾的集中点、当事人诉求的汇聚点,甚至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必须做到程序、实体、效果都过硬。
“法官们今天分享的案例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法官依法办案,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充分反映了人民法院‘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生动实践,体现了人民法官的责任担当。”
马滔表示,希望与最高法院进一步加强关于赔偿实务疑难问题的研究与会商,共同贯彻落实国家赔偿法,推动国家赔偿工作高质量发展。(记者 孙航)
作者: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