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贵祥出席全国法院第三十五届学术讨论会并讲话
5月22日至23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研讨会暨全国法院第三十五届学术讨论会在国家法官学院四川分院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全国法院第三十五届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主任刘贵祥出席会议并讲话。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出席会议并致辞。
刘贵祥指出,要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和法学研究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人民法院实践法学研究的全过程各方面。
刘贵祥强调,实践法学研究要立足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扣当前法院重点工作,不断推进研究工作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刘贵祥要求,要高度重视实践法学研究工作,充分发挥学术讨论会“人才库”“智囊团”“思想库”作用,擦亮法院学术研讨金字招牌,加强成果转化,更好的服务于司法实践。
本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国家法官学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人民法院出版社承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四川分院、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办,全国各级法院负责学术研究工作的同志、获奖代表等170多人参加了会议。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轶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校长林维教授、四川大学法学院院长左卫民教授等应邀参会并作专题发言。(刘欣然)
作者: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