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第十四批法律实习生人选的公告院

发布时间:2024-03-19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利用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培养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精神和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接收以下75名学生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十四批法律实习生(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羽暄、王心怡、王迩笃、王逍静、王竞航、王淞、王瑞坤、孔祥玲、石尚、叶芩岑、田梦琦、权普宇、吕晨晓、朱千一、朱佳蔚、朱奕臻、任涛、刘川渝、刘亚群、刘昊烨、刘恒源、闫灵犀、关雅杰、江静、孙天航、孙源淇、李宁悦、李雨修、李想、李瑶、杨天琦、杨敏、杨增昊、肖芷玥、吴昕宇、吴雅璇、利思烨、何胜男、何家睿、汪鉴康、张云涛、张泽栋、张钰、陈佳诚、陈祎阳、罗白睿、周晓溢、周博涵、周麟、赵田恬、赵芷婷、赵强、柯安娜、柳杨、夏新越、徐萌、高子奇、郭雨姿、唐诗祺、曹伊童、曹莺、曹婧婧、崔露、董奕航、韩怡墨、程子洳、曾宇航、谢欣楠、强心语、雷成、鲍宇洋、谭旭明、潘力宁、冀喻晓、魏家淦。

  特此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4年3月19日

责任编辑:韩绪光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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