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院
3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最高法报告提出,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制定优化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7条意见,把依法平等保护原则融入司法政策、落到个案办理,以法治的确定性助力提信心、稳预期、促发展。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实事求是、依法再审纠正涉产权刑事冤错案件42件86人。将社会危害性作为判断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坚决纠正把经济纠纷当犯罪处理,一、二审对16家企业、34名企业主和管理人员依法宣告无罪。
最高法报告提出,力解中小企业急难。推动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执行到位金额187.8亿元。辽宁高院积极作为,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相关行政机关主动履约,法院执结行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积案1702件19.4亿元,做实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上海法院会同金融机构建立小微企业涉诉信息澄清机制,据实为涉诉企业“正名”,实施半年来已帮助122家小微企业获得信贷3.2亿元。
最高法报告提出,助力完善企业治理。有力支持民营企业反腐败、“打内鬼”,审结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案件6779件8124人,同比增长26.6%。对658家涉案民营企业适用刑事合规程序,依法从宽处罚同时,充分运用第三方监管机制,促其合规经营。司法当好民营企业“老娘舅”,重在真厚爱真严管!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从刑事领域拓展至民事、行政、执行领域,相关案件已达1711件。
某纺织印染企业超标排污多次被罚、资金链断裂、陷入半歇业,法院会同环保部门促其合规整改、更新环保设备、全面复工复产,去年四季度产值同比增长85.7%,几近压垮企业的债务基本清偿。司法助力企业走出困境,有政策、有空间,携起手,更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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