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坚持对腐败犯罪依法严惩院

发布时间:2024-03-08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3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最高法报告提出,在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始终坚持对腐败犯罪依法严惩,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4万件2.7万人,同比增长19.9%,依法惩处沈德咏、盛光祖、李文喜等30名原中管干部,赃款赃物一律追缴。

  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严惩多次、巨额、向多人行贿犯罪。高某向某城投公司高管行贿1200万元承接该公司金融业务,法院以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20万元,违法所得1.02亿余元全部追缴。

  最高法报告提出,坚决打破腐败分子“一人逃亡、全家得利”的迷梦。审结外逃人员回国受审案件371件,依法判处外逃20年“百名红通人员”许国俊无期徒刑;审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没收违法所得特别程序案38件,追缴违法所得4.5亿元及价值数亿元房产等。

责任编辑:韩绪光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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