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博罗县检察院新模式提升案件管理水平

发布时间:2013-06-06    来源:检察日报

   广东博罗县检察院新模式提升案件管理水平(图1)    

  捐款献爱心

  广东博罗县检察院新模式提升案件管理水平(图2)

   检察长接访

    广东博罗县检察院新模式提升案件管理水平(图3)

  街头接访

  2010年初,广东省博罗县检察院按照高检院和广东省检察院关于加强案件管理工作的部署,将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列为“一把手”工程,采取“经费、机构、人员、设备”同步走等有力措施,全力推动案管建设,积极探索案件管理新模式。2011年11月,该院案管系统投入运作,充分发挥“管理、监督、服务、参谋”的职能作用,初步建立起“系统流转与中心监控相交融、集中管理与条线管理相结合”的案件管理机制。

  集约案件管理

  打造案件管理“总部”

  “以案管系统为平台、以案件管理科为主导、以案管制度为保障”,实现案件管理部门的总抓、总管、总协调作用。一是丰富案管系统功能。该院在省院案件管理软件基础版上进行创新性的二次开发,研发出符合自身需求的办案质量考核监督系统、案件材料管理系统等8大特色系统,形成业务工作流转的总关口、绩效考核的总闸门。二是明确案管科机构定位。确定案管科为检察长统一领导下,平行于其他内设机构,依据管辖范围和工作需要开展案件管理工作的独立机构。三是发挥案管制度保障作用。制定实施了《案件管理工作规程》、《收送案件规定》等11份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图,从工作流程、安全保密等方面有力保障案件管理系统的平稳运行、规范操作,保障案管科主体作用充分发挥。

  健全流程管理

  打造流程监督“总管”

  通过“过程控制精细化、流程管理全程化、监督主体多元化”,改传统“直线型垂直办案组织结构”为纵横互联的“网状塔形办案组织架构”,实现流程监督“总管”的多层次、全方位和立体化监督。

  首先,在受理案件后,通过电脑自动分案的方式将案件随机分派承办人办理,从源头上防范人情案、关系案的出现,实现对案件的事前监督。其次,在办案过程中,依托检察长督办案件管理系统实现检察长对全部案件、全部环节随时监控。依托检委会办案监督系统实现检委会委员根据检察长授权对个案办理进行事中、事后监督以及业务指导等。依托侦诉案件衔接系统和捕诉案件衔接系统,公诉案件办理情况通过系统自动反馈给自侦和侦监部门,部门间可以实时交流、实时监控。最后,在案件办结后,通过结案审查的方式,对办案的规范性、流程的完整性、程序的合法性进行专项检查,从结果上对案件进行事后监督。

  完善办案服务

  打造办案服务“总台”

  “以服务保效率、以效率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实现办案服务“总台”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一是统一数据出入口,避免多头、重复统计,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二是对即将到期案件通过短信通知进行预警催办。目前,案件管理系统超期预警平台已发出案件催办预警76件、实体预警55件。三是为公众提供案件查询和阅卷等一站式服务,为律师、当事人家属提供查询1258次,接待律师电子阅卷213人次。四是向看守所远程送达法律文书。经案件管理系统向看守所远程送达《委托辩护人告知书》1429份。五是提供多人同时联动阅卷、专案标识等服务。对需要多人同时联动办理的重大、疑难和复杂案件,开放多人联动阅卷管理权限,提高工作效率。

  强化数据分析

  打造业务参谋“总长”

  通过“客观数据分析、准确把握规律、实时参谋辅助”,实现业务参谋“总长”参在点子上、谋在关键处。以案管系统为依托,着眼于检察工作全局,加强对本院检察业务数据及执法办案情况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定期向检察长和其他检委会委员报告检察业务工作总体运行情况、存在问题和发展态势。

  一是加强对个案剖析。对已办结的重大、疑难和复杂案件的法律政策适用准确性以及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性进行剖析。二是加强对类案分析。及时分析同类案件的发案特点、作案手段,研判犯罪趋势,总结类案办案规律。三是加强办案总量分析。定期反映各部门办案数量与办案人员配置比例,为院领导合理调配人员、科学整合办案力量提供参考。一年来,编发《博检案管信息》31期,《博检案管内参》15期,深化了办案效果,为领导决策和业务指导提供参考。

  量化执法考评

  打造执法质量“总监”

  构建“考评指标体系化、考评标准统一化、考评对象个体化”格局,发挥执法质量“总监”客观评价、科学导向、质效提高的作用。在全面系统梳理案件实体、程序、法律文书、廉政纪律、办案安全五个方面共1270项考核指标的基础上,考核内容实现从执法办案初始环节到案件终结的执法流程全覆盖。

  一是加强对办案实体和程序的监控。选取案件定性、程序正当性等办案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加以监控,将监控范围扩大到案件中具有终局性决定的各个环节,以科学合理的考评方式实现对案件承办人的监督制约。二是加强对法律文书的管理。通过案管系统自动生成批准逮捕决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动生成文号,统一在案管中心编号、制发,实现法律文书规范化。三是加强对廉政纪律和办案安全的防控。纪检部门通过案管系统对办案部门落实“一案三卡”等制度进行检查,实现监督与办案同步进行。办案安全方面重点加强执法办案风险分析,及时掌握办案风险变化和执法环境情况。

  文稿统筹朱香山 陈华彬 韦磊

作者:朱香山 陈华彬 韦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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