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桐柏给办案设置高压线
“一卡三查四公开”机制规范干警执法行为
本报讯(记者高传伟 通讯员周闻胜 宋景峰)“办案要将承办案件文本一一输入电脑,形成电子文档,还要填写‘流转办案卡’,填上涉检信访风险评估意见……不按院里要求做,年底被评个‘C’,我这个主诉检察官就太不称职了!”近日,记者来到河南省桐柏县检察院采访时,检察官何立认真地告诉记者。
院里的要求是什么?在记者的追问下,何立娓娓道来:这要求,其实就是该院自2012年7月以来实施的“一卡三查四公开”办案约束机制。
“一卡”即“一卡通”制度,是指案管中心受案分流后,随案一卡,在每个环节由案件承办人填写案情、风险评估和涉检信访预案等情况。尤其是对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和撤销案件以及易发上访的案件实行重点填写,分别作出预测,并由科长、主管副检察长签署意见。案件流转过程中将卡同时复制送控申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并直送检察长。这样如同给办案设置了“高压线”,出了问题,实行责任倒查,哪个环节出问题由哪个环节负责。自实施以来该院共发现问题隐患28个,全部得到有效化解。
“三查”是指推行以发现、防范案件瑕疵、错误为目的的“三查”制度。即对群众反映强烈、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案件进行集中审查;对已经办理终结的全部案件按照案件质量考评标准进行评查;年终对干警业务和综合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考查。此外,该院在办理关系民生、涉企等案件时还辅以实施检委会委员跟案、跟庭制度,通过对案件承办单位的指导、考察、评议等工作,提高了案件承办部门责任意识。据统计,自实施以来该院共对788起案件进行评查,对一些瑕疵案件提出整改建议,责成相关部门及时作了改进。
“四公开”即推行案件流转过程、办案程序、案件结果“三公开”和公开听证制度。自实施以来,该院将新办理的310起案件录入案件查询系统,通过检察机关“心连心”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网上咨询260次。共对35件轻微刑事案件作出不起诉处理,其中15件是经过“公开听证程序”后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实施‘一卡三查四公开’的约束机制,不仅提高了院里的办案质量,提升了执法公信力,更重要的是能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预防违法违规办案行为的发生。”该院检察长曾军介绍说。
作者:高传伟 周闻胜 宋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