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州市检察院启用案件管理一厅五室

发布时间:2013-01-21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黄顶峰)山东省莱州市检察院的“一厅五室”办公场所近日正式揭牌投入使用,包括案管综合服务大厅、律师接待室、案件质量管理室、案件流程监管室、法律文书管理室、赃证款物管理室,全面开展律师接待、案件受理、案件查询等工作。该院全力推进案件管理工作的经验做法在烟台市检察系统得到推广。

作者:黄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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