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罗庄派驻检察室有了案管助理员

发布时间:2012-12-12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赵云昌 郑璇)“没想到在家门口就能查到案子处理结果了!”12月6日上午10时许,当从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检察院傅庄检察室查到打伤自己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提起公诉后,来自傅庄办事处北徐林村的村民密兴安满意地说。  

  “今年以来,我院在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和检察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统筹规划,不断创新,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坚持把三项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的原则,案管助理员制度正是基于这一原则探索出来的一项服务基层群众的制度。”该院分管案管工作的副检察长王印丛介绍说。 

  在随后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案管助理员由派驻检察室中业务精通且计算机操作熟练的业务骨干担任,其主要工作职能是负责指导派驻检察室干警的网上办案工作,进一步提升网上办案的规范化水平;负责管理、维护派驻检察室的法律文书远程打印系统,该系统由案管中心远程控制,在派驻检察室的法律文书专用打印机上输出法律文书,从而省去了检察室干警往返拿取文书的时间;同时,案管助理员利用“阳光检务”系统中的案件查询功能,为辖区内的当事人、律师等提供案件受理日期、办理环节、处理结果等案件信息的查询。 

  目前,该院在三个派驻检察室选任案管助理员,培训后已正式开展工作。 

  “通过设立案管助理员,实现了案件集中管理机制的全方位覆盖,不但提升了执法规范化水平,而且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群众,实现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和检察信息化建设的有机结合。”该检察长张玉新在接受采访时说。

作者:卢金增 赵云昌 郑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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