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检法协同履职受害方拿到赔偿款

发布时间:2024-07-20    来源:四川长安网

  “检察官,我孩子在全市初中生数学素养大赛中拿大奖啦!”近日,来自贵州的周女士打电话向佛山市南海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报喜讯。周女士与检察官的相识,缘于一起意外事故。

  2019年11月,周女士的丈夫冯某卸货时不慎从车上跌落,头部受到重创,经抢救无效死亡。周女士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雇主何某进行赔偿。2020年12月,法院审理后判决何某赔偿73万元。判决生效后,何某仅赔偿了10万元。为逃避执行,何某与他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通过现金交易方式将房屋卖给他人。2022年12月,何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公安机关移送至南海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冯某是家里的顶梁柱,他的离世让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检察官在办案中了解到,周女士没有经济来源,还要独自挑起照顾公婆、抚养孩子的重担。为查证何某转让房产的事实,检察官从广东到何某老家安徽,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转让人与受让人同姓,地址也相同,不排除二人是亲属关系。”检察官到房管部门调取房产交易档案时发现了疑点,随后通过公安机关确定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兄妹关系。经走访询问受让人,受让人也承认了协助隐瞒转移财产的事实。面对铁的事实,拒不认罪的何某转变态度,表示自愿认罪认罚。随后,办案检察官主动与执行法官、周女士及何某联系,仅用三天时间就推动何某支付赔偿款50余万元。

  最终,检察机关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何某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缓刑。经审理,法院采纳建议判处何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历经数年痛苦和困扰后,周女士的家庭重焕生机,生活逐步回归正轨。“两个孩子学习很用功,在学校获得很多奖状。”家里的每一点变化,周女士都第一时间拍照发给检察官分享喜悦。


原文链接:https://www.gdzf.org.cn/xbsy/gddt/content/post_16411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关闭本页

作者:网络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