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珠海法治督察在行
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丰沃土壤,不仅彰显城市的软实力,更能为高质量发展助力赋能。
今年以来,珠海市法治督察部门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珠海高质量发展法治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珠海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24—2026年)》,牢牢把握督察的政治属性和职能定位抓紧抓实各项工作,为珠海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一是坚持“打通堵点”与“解决痛点”相结合,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发挥首届法治建设特邀监督员作用,组织开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涉外法治建设专题调研3批32人次,全面收集各方对政府立法、知识产权保护、法治服务企业“走出去”等意见建议。
以“四不两直”方式,协同执法监督部门深入红旗镇、井岸镇、梅华街道等基层一线督察督导7次,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31份,纵深推进职权下放重放轻管和涉企乱罚款问题“两个专项整治”。
每季度排查本市依法行政短板弱项,深入分析症结原因并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报告,持续推进5份《督察建议书》以及“政务信息公开不充分”“双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整改。
紧盯社会热点和群众关切,协同法律援助、执法监督等部门在基层召开现场办公会,推动解决某区法律援助经费不足问题,督导基层公安机关做好立案审查、对群众释法说理等工作,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是坚持“提质增效”与“基层减负”相结合,助力形成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持常规督察与专项督察并重,更加突出“小切口”督察、“互联网+督察”作用,实行“督察、反馈、整改、督办、报告、问责、回头看”闭环管理,努力做到整改一案、治理一域。
主动适应政务公开,首次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开展第三方评议,扎实开展年度报告线上巡查、全面自查,2023年全市年度报告质量明显提升,发布及时率、公开渠道规范率达100%。
加强督察与各类检查、考核协同,连续4年出台法治督察工作计划,并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检考计划,将法治督察嵌入法治珠海建设考评,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降低督察考核频次。
深化落实“府院联动”“府检联动”机制,强化法治督察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推动法治督察、行政检察、行政执法监督联动开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
三是坚持“压实责任”与“强化担当”相结合,着力激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内生动力。
把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首次组织召开“提升市区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打造更优营商环境高位部署推进。
坚持“跳出珠海看珠海”,赴苏州、无锡等先进城市调研学习法治督察服务民营经济和基层社会治理、督察信息化建设等经验做法,因地制宜补短板、强弱项。
研究制定珠海市《法治督察工作办法》《法治督察工作规则》,明确督察重点、对象、流程及结果运用,加快构建珠海法治督察“四梁八柱”。
组织开展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实践案例申报,探索实行更加科学的孵化、评议、推广机制,营造依法行政创优争先氛围,激励各级行政机关担当作为,为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更多动能。
作者: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