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召开全市首次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联合新
7月3日,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青岛市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相关情况,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到会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3年,青岛两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围绕省委“五个新跃升”“十个扎实”部署及上级法院要求,紧贴市委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等中心工作,以开展“质效提升年”行动和“深化司法作风能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为抓手,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为青岛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市法院行政审判重点工作
一是服务保障市委重点工作。依托城市更新巡回审判工作室, 提前提出法律论证意见、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向群众宣传法律政策及典型案例、介入纠纷化解;诉中构建“绿色通道”和示范裁判机制,坚持“以审促调、以调促和”,为地铁4号线、7号线等多个重点项目推进建设清除障碍,实现河西剩余片区1200余户居民、400余亩土地涉诉纠纷清零,助推低效片区重新焕发活力;开展“深化司法作风能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服务、支持深化“放管服”改革。审结全省首例适用新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规定案件,纠正行政机关机械执法、以罚代管行为。坚持“小案事不小 小案不小办”理念,快审快结涉民生领域案件530余件,有力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引导行政机关准确理解适用新行政处罚法,落实轻微免罚、首违不罚原则。
二是持续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与市司法局会签《关于提升我市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行政机关败诉率问题专题座谈,联合举办青岛市首届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同堂培训;与有关部门召开座谈会,推动诉源治理;选派业务骨干到行政机关开展定制化专题授课;发出司法建议54件,反馈44件;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107场1835人次。推动执法与司法良性互动、优势互补、效能叠加。
三是持续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23年,青岛两级法院共开庭审理行政案件1922件,连续四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负责人参与出庭案件和解、调解工作1341件,和解撤诉案件247件,占18%,同比上升3.74%,负责人出庭效果取得新突破。
四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市北法院开展试点,联合市北区检察院、司法局,挂牌成立全市首个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构建法院主导、司法行政机关协同、行政机关配合联动调解机制,鼓励、引导行政机关通过自行纠错等方式,先行化解行政纠纷72件。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避免裁判僵化和协调泛化。通过个案裁判引导,达到判决一案、化解一批、规范一片效果。2023年,全市法院和解行政案件1298件,同比增长61.64%,和解成功率41%。
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基本情况
2023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7337件,同比下降2.55%,审结7299件。其中,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579件,同比上升7.95%。全市行政案件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全市一审行政案件服判息诉率大幅提升,同比上升10.16个百分点。该趋势表明对于进入诉讼领域行政纠纷,全市法院立足审前和解、诉中调解、判后疏解等措施,切实发挥司法审判终局性作用,一方面部分行政案件通过调解、撤诉等方式实质化解,另一方面通过释法说理、判后答疑,部分案件结果达到定分止争效果。
二是一审行政案件所涉管理领域出现新变化。除传统多发领域外,住房公积金、市场监督管理、街镇基层执法领域所涉案件数量增幅明显。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涉及AI换脸识别、文物保护修缮、加装电梯审核备案、农民工工资先行支付、残疾人创业孵化协议、太阳能光伏发电设施强制拆除等新管理领域、新类型行政案件不断进入行政诉讼视野。
三是行政机关败诉率实现“五连降”。行政机关败诉率近五年呈下降趋势,且2023年败诉率大幅度下降,表明行政机关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进步明显,府院联动助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效果显著。
四是行政非诉审查、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稳步开展。全年共审查非诉执行案件3603件,审结3585件。受理国家赔偿案件37件,审结34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6件,救助困难群众98人次,决定发放救助款284.6万元,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生存权益。
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主要特点和问题评析
一是一审行政案件败诉数及败诉率五年来出现大幅下降。从数据分析,2019年至2022年败诉数及败诉率虽有波动,但幅度较小,而2023年败诉数及败诉率均出现大幅下降。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各级政府及行政机关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规范执法程序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另一方面是依靠府院联动,将在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败诉的案件通过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和解、调解等方式予以实质化解,避免了败诉案件的产生。
二是部分败诉案件所涉管理领域占比发生变化。从数据来看,主要败诉领域仍是街道(镇)、城建及综合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同时,街道(镇)、综合执法等基层执法案件败诉占比最大。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败诉案件继连续三年上升后首次出现下降。
三是败诉案件所涉行政行为类型出现新变化。败诉案件主要分布于行政强制、行政赔偿和补偿、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处理、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处罚、行政登记等案件类型。行政强制类案件败诉数自2019年以来一直位于首位;因强制拆除违法而导致的行政赔偿类案件败诉数上升至第二位;单独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败诉数首次为0。
四是程序违法败诉占比近三年持续下降。该趋势表明执法程序的规范化水平有所提升。执法程序违法主要原因是实施强制拆除或强制清表行为前未履行法定程序,其次是办案超期、送达瑕疵等程序轻微违法,也包括因超期举证而被确认违法及作出未登记建筑认定的时间在作出征收决定之后而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
五是法律适用错误败诉占比略有回升。因法律适用错误而败诉的情形主要包括:对违法事实的认定不清导致适用法律错误;对工伤认定申请的受理并不一定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的理解不够;作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强制措施与适用的法律规定不相匹配;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关于追缴社会保险费是否受两年查处期限的限制认识有误;工伤认定案件中对“视同工伤”的认定出现偏差等。
六是行政机关应诉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应诉行为不规范及应诉能力不足问题仍未根本上解决;出庭负责人“出庭效果”仍需进一步提升。
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的几点建议
针对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行政应诉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规范重点领域执法行为,依法全面正当履行职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增强法律观念,遵守宪法法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是更新转变行政执法理念,科学适用过罚相当原则。坚持违法行为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着力破解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罚款等突出问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违法事实实施行政处罚,不得随意进行顶格或高额罚款,不得随意降低对违法行为的认定门槛。行政机关可依据自身行业特点,制定不予、可以不予、减轻、从轻罚款等处罚清单,定期梳理发布典型案例,加强指导培训。
三是深入学习新行政复议法,全面强化复议主渠道作用。行政复议机关应自觉加强对新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对复议案件数量进行科学预判,加快建立专业化、职业化行政复议人员队伍。通过发送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等方式指导行政机关发挥自我纠错功能,主动纠正违法行政行为。
四是调整完善应诉方式,进一步加强应诉能力建设。对于委托律师代理的案件,庭审前,律师、法制部门与执法部门、执法办案人做好沟通对接工作,全面了解案情。庭审时,建议执法办案人到庭应诉、发言,与律师互为补充,提高应诉能力和庭审效率。行政机关负责人加大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中的发言力度,发挥“头雁效应”,示范带动行政机关应诉能力的提升。对于历年白皮书、司法建议及审判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应予以重视,杜绝同类情况再次发生。
五是凝聚法治政府建设合力,促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加强对司法建议的研究反馈落实,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行政执法及复议环节,通过类案分析、发布典型案例、提出复议建议等措施,实现行政争议就地化解,在源头化解。树牢和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继续加强附院联动,统一行政执法、复议、审判标准,促进行政机关、复议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合理预判案件结果,努力实现在行政执法、复议环节实质化解争议。
行政复议工作情况
2023年,青岛市行政复议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重要指示,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着力打造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现将2023年行政复议有关工作情况发布如下。
从案件受理、办结情况来看:2023年,全市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265件,同比增长35%;受理3956件,审结3485件。其中,市政府本级收到1474件,受理1352件,审结1220件,占全市收到案件数量的三分之一。
从行政管理类别及事项分布情况来看:全市案件中涉及的行政管理类别主要有市场监管、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城乡规划、土地、交通运输、房屋征补等。涉及的行政复议事项主要有行政处罚、投诉举报处理、行政不作为、信息公开、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等。
从案件审理结果来看:全市两级复议审结案件中,撤销、撤销并责令重作、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497件,占14.26%;经调解和解终止的1119件,占32.11%;维持原行政行为1301件,占37.33%;驳回复议请求568件,占16.3%。市政府本级审结案件中,撤销、撤销并责令重作、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的92件,占7.54%;经调解和解终止的425件,占34.84%;维持原行政行为608件,占49.84%;驳回复议请求95件,占7.79%。全市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100%。复议后起诉率、复议后案件败诉率均大幅度下降。对办案中发现的不依法行政问题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17件,已全部履行完毕。
案件特点分析
(一)案件数量持续攀升。青岛市持续增强行政复议能动性,让行政复议更接近群众,更方便服务群众,敞开大门,应收尽收。2021年全市行政复议机关新收行政复议申请2945件,2022年3159件,2023年4265件,案件数量连续三年大幅上升,反映出行政复议公信力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群众选择通过行政复议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日益凸显。
(二)市场监管和公安类案件占比较大。2023年全市复议案件中,市场监管类案件1591件,占比37.3%;公安类案件1370件,占比32.1%,为复议案件最多的两大领域。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案件仍然高发;公安领域以交通和治安为主,公安案件直接纠错率9.27%,同比下降约50%;调解和解率33.87%,同比上升约30%,反映出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和化解行政争议能力持续提升。
(三)土地征收和房屋征补领域案件较多。2023年涉土地征收和房屋征补类复议案件同比增长24%。部分申请人集中反复提起大量复议申请,形成密集的群体性、关联性案件。部分案件存在历史遗留问题,法律关系复杂、证据材料收集难度大。这对行政机关、复议机关均提出了更高要求,应强化前端治理,妥善化解纠纷。
在办理上述案件过程中,复议机关同时也发现我市行政机关工作中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方面:一是行政执法行为不够规范,部分行政机关还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二是对于争议源头治理的作用不突出,行政机关在复议期间积极化解矛盾的主动性不够;三是行政复议应诉能力仍需提高,部分行政机关不能有效回应争议焦点和当事人异议;四是守信践诺意识还需增强,部分行政机关不能严格履行依法依规作出的政策承诺等。
我市行政复议工作主要做法
2023年,青岛市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履职、主动作为、能动复议,工作经验被省委政法委《今日政法》、省司法厅《法治工作简报》《青岛新闻》等多次采用;市本级和城阳区复议应诉工作入选全省创新示范点,市本级和胶州市复议经验被作为地方改革案例报送省委改革办。
(一)全力创新四大格局
一是打造“能动复议”。发挥复议“免费受理、高效办理、深度审理”优势,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办理涉企案件460余件,为企业避免大量经济损失。对涉城市更新建设案件分征收、拆违等7大类,编纂9万余字标准化审理指引,办理涉城市更新类案件300余件,保障政府重点项目推进。在上合平台启动复议助力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行动,开展复议法进社会组织总会宣讲;胶州“稳企护商”复议品牌,被评为全省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创新典型事例,入选全省法治建设典型案例。
二是打造“民生复议”。行政复议服务点直接接待群众200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5000余件次。办理住房、社保、工伤、应急等民生案件1000余件,倾力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会同市公安局制定治安案件调解办法,编印治安案例汇编,办理治安案件570余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行政复议阶段引入法律援助力量,联合法援中心制定复议法律援助办法,成立复议法律援助站。
三是打造“品质复议”。强化责任和质量意识,创新简案速审办法,890余件简易案件30日内审结;市南区制定听取当事人意见办法,城阳区制定复议听证规则,平度市制定被申请人答复及自我纠错等程序规定,推进复议规范化。开展听证、现场调查、专家咨询等50余件次,做到案件慎办精办、兼听则明。
四是打造“智慧复议”。依托“全省复议应诉办案平台”和“青岛市法治一张网”复议应诉智能辅助审查系统办案4000余件,“一键”公开复议决定书2000余份,推进复议数字化。
(二)全力抓实三大重点
一是抓主渠道作用发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打造“复议睦万家”品牌,用心用情用力调解,调解和解结案率约占结案总数的1/3。“复议睦万家”品牌获评青岛市“法治为民实事”。
二是抓新法落实。全力落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部署机构编制、人员力量、后勤保障等具体落实举措,强化基层复议力量,确保新旧法律适用衔接。市区两级政府常务会全部专题学习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举办全市首届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同堂培训班。开展新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广场”宣传25场次,受众上万人。
三是抓质效提升。召开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全市复议工作;开展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组织全市案件质量评查,评选典型案例;到多个行政执法部门讲课,受众5000余人次;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执法部门迅速整改到位,促进标本兼治。
(三)全力提升应诉质效
一是深化府院联动。与市中院召开“深化府院联动 共促法治政府建设”联席会议,与铁路运输法院召开“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联席会议,与海事法院开展座谈,会签相关意见,经常性就类案、疑难复杂案件沟通交流,实现府院良性互动。
二是深化诉源治理。以“如我在诉”理念做实以人民为中心,会同法院共同解开“心结”,实质性化解诉讼争议,促进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多次组织行政机关庭审观摩活动,提高行政机关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三是提升应诉质量。召开全市行政应诉质效提升专题会议,顶格推进,统一思想认识;向十个区(市)长致函通报本地区诉讼情况,争取支持;组织全市复议工作现场观摩会,示范引领;建立风险预警报备、月度通报、原因分析等制度,压实责任,全力提升行政机关应诉质量。
作者: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