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法讲堂丨为逃避处分私留档案材料怎样处理

发布时间:2024-07-06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对党忠诚老实是对党员干部最基本的政治要求,也是党员干部最重要的政治素养。实践中,有少数党员在违纪违法后为了逃避处分,通过欺骗组织的方式转出党组织关系,私自留存党员档案,将党员身份隐藏起来,流出地、流入地党组织无法掌握其自然情况,这类行为应该如何处理,值得探讨。

  有这样一起案例。王某,Z省A市某镇村民,中共党员。2023年2月4日,王某因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并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在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期间,王某隐瞒了自己的党员身份。因此,Z省A市某镇未及时掌握王某被行政拘留的情况。同年2月19日,王某在得知党员参与赌博会受到党纪处分后,为逃避组织处分,隐瞒上述赌博事实,以自己在J省B市从事车辆运输经营业务,在当地参加党支部活动方便为由,欺骗组织,从Z省A市某镇党建办开具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欲将其党组织关系转到J省B市道路货物运输行业协会党支部。因Z省与J省尚未实现党组织关系迁移系统互联互通,王某的党员档案由其自行携带转档。

  后因J省B市道路货物运输行业协会党支部公章管理不规范,王某私自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上加盖公章后交回Z省A市某镇党建办。但实际上,王某未将其党员档案交至J省B市道路货物运输行业协会党支部,而是由个人保管。2023年5月,因群众举报,Z省A市某镇纪委掌握了王某参与赌博被行政拘留的事实。之后,Z省A市某镇纪委多次联系王某要求其将党组织关系重新迁回原地,但王某以外出工作、看病为由,敷衍塞责,拒绝将私自留存的党员档案交回及办理迁回手续,也不接受组织谈话,以致最后不接听电话,导致Z省A市某镇纪委无法按照程序调取其入党志愿书等党员档案,无法与其核实相关违法行为,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立案审查工作。直至2023年7月,王某才办理党组织关系迁回手续并接受审查。

  本案中,对王某因赌博受到行政处罚应给予相应党纪处分没有异议,但对于王某私自留存党员档案,拒不迁回党组织关系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王某的行为属于违反党的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第二种意见认为,王某的行为属于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王某因赌博被行政拘留后,为逃避党纪处分,通过私自留存党员档案的方式逃避处分,在组织发现后,又以各种理由拒不迁回党组织关系,妨碍组织审查工作,应依据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五)项定性处理。

  王某的行为不宜认定为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去向。《条例》中规定的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是指党员不按照有关要求或相关规定向组织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本人的去向的行为。如一些党员干部在流动外出、离开岗位或工作所在地时,不按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本案中,王某个人还在本地,只是私自留存党员档案,不属于不向组织报告个人去向的问题。

  王某的行为符合对抗组织审查的构成要件。首先,在主观上,王某私自留存党员档案是为了逃避处分,对抗组织审查。王某明知党员参与赌博会受到党纪处分,其为了逃避处分,采取欺骗组织,私自留存党员档案的方式,企图让转出和转入处的党组织均无法知晓其参与赌博的问题,也就无法对其给予党纪处分,在党组织掌握其违法行为要求其迁回党组织关系接受审查时,其拒不配合,严重干扰了组织的审查工作,符合对抗组织审查的主观故意。

  其次,组织尚未启动审查程序不影响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认定。实践中,有观点认为对抗组织审查行为必须发生在组织启动审查程序后才能认定,即审查程序已经启动才存在对抗的问题。如组织初核某党员违规受礼的问题,该党员积极与送礼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将所收礼品退还给送礼人,这种行为才能认定为对抗组织审查。笔者认为,对抗组织审查行为,既可以发生在组织启动审查程序后,也可以发生在违纪行为实施后,组织启动审查程序前。比如,某党员在受贿后为规避日后可能被查处,与行贿人签订虚假的借款合同,这种行为也属于对抗组织审查。本案中,王某为规避组织对其处分,私自留存党员档案,试图让自己成为两头管不到的“隐形党员”,在组织掌握违法行为后,人为干扰组织审查活动,应属于对抗组织审查。

  再次,王某的行为符合对抗组织审查中“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兜底条款。《条例》规定的对抗组织审查包括:(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三)包庇同案人员的;(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对于如何准确适用“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兜底条款,笔者认为,应牢牢抓住“对抗性”本质,并且要遵循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一方面,要判断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对抗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侵害了对党忠诚老实的基本义务却仍然积极实施,达到掩盖问题、逃避查处的目的。另一方面,要判断行为人客观上是否实施了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要确实妨碍了组织正常的审查工作,给审查工作带来了麻烦,制造了障碍。如受贿人与行贿人签订虚假的借条,将受贿款伪装成借款,这样的行为势必给组织准确识别行为性质以及审查取证工作带来麻烦。本案中,王某私自留存党员档案,主观上是为了逃避处分,客观上私自留存党员档案,拒不履行迁回手续的行为也干扰了组织的审查工作,符合对抗组织审查的认定要件。

  王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同时,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依据2018年《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2023年7月,Z省A市某镇纪委对王某立案审查并经镇党委批准,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因其在党内未担任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为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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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gdjct.gd.gov.cn/zhyw/content/post_2002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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