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强化三重一大事项全周期监督

发布时间:2024-05-16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你们这次提出的中层民主推荐人选里,有一位执法队员因涉嫌工作上存在重复检查扰民问题正在接受核查,我建议对其暂缓提拔。”日前,温岭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在参加市文广旅体局党委会议时,对人事相关议题按下了“暂停键”。该举措是温岭市纪委监委对“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全周期监督以来的一个缩影。

  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机制是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防止出现“一言堂”“家长制”问题的重要举措,事关“关键少数”依法依规履职用权。温岭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温岭市市直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全周期监督办法(试行)》,围绕会前告知、会中决策、会后执行、监督检查、日常监督五个环节,强化派驻监督、内部监督、职能部门监督的协作联动,推动形成问题发现、反馈、整改全链条督办机制,做实做细全周期动态监督。

  开展会前报备,严防决策“先斩后奏”。温岭市纪委监委以专题工作提示单形式,组织全市70多个市级单位结合各自领域工作实际,明确具体事项、金额、权限等相关要素,建立清晰完备的“三重一大”事项库,同步向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目前,首轮入库的事项已全部纳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范畴,对实际运行中欠合理、欠通畅的相关事项逐步动态协商调整。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求被监督部门在召开“三重一大”会议前报送会议议题,通过座谈、查看资料等方式,对所研究议题涉及的行业知识和相关法规政策进行了解掌握,做到决策监督内容心中有数,再根据实际情况,召开分析研判会,对决策事项进行研讨,查找决策风险,形成初步监督建议、风险防范措施,做到有的放矢。

  会中管控,严纠偏差“一锤定音”。温岭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派员列席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时,根据现场情况,结合事前分析研判形成的初步监督建议,对参会领导班子人数、议题是否提前报备、决策过程是否遵照民主集中制充分讨论、“一把手”是否实行末位表态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异议的事项予以叫停或者缓议。

  加强会后跟踪监管,严防决策执行“变形变样”。市纪委监委建立健全及时提醒纠偏机制,通过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跟踪督查问效。同时,联合审计、巡察等部门,每年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审计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2023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参与“三重一大”重点事项监督931次,提出建议207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8个。

  “‘三重一大’事项涉及财权、事权和干部使用,是基层党组织权力的集中点。我们将继续紧盯‘三重一大’事项强化全周期监督,进一步管住‘关键少数’,管好关键事、管在关键时、管到关键处,真正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温岭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温岭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405/t20240511_221643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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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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