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闭环管理变信访为信任
“我有一笔四年前的‘旧账’,不知道还能不能向你们举报?”在一次接访中,有群众反映他想用在外做生意的积蓄在老家东方镇盖新房子,受村委会主任田某某的“暗示”,向其转了2000元的“打点费”,希望田某某尽快落实建房手续,但却迟迟得不到回音。经查,时任村委会主任田某某确实利用自己的权力,以村民建房需要“打点费”为由向一些村民索要钱财,损害了群众利益,东方镇党委给予田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为从根本上化解矛盾,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建房审批事宜,缙云县纪委监委及时推动相关部门认真履职,帮助信访人取得宅基地批准书。最终,这起信访问题以过程和结果“双满意”得到成功化解。
2023年以来,缙云县纪委监委将破解农村重复信访问题作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切入口,围绕信访举报办理的“前、中、后”环节全链条闭环管理,通过主动下访、清风合议、反馈回访等方式,推动案结事了,提升群众满意度。
工作人员流动频繁、经验匮乏、办件质量不高、办理进度迟缓……面对乡镇(街道)信访举报办理工作中存在的现实困境,缙云县纪委监委梳理、整合上级有关部门办信办件相关规定,出台《缙云县纪委监委检举控告高质量办理工作十五条》,对乡镇(街道)信访举报“收、告、办、馈、报、结、处”各环节流程的操作规范、办理时限等予以明确,推动承办单位能够“按图施工”。
同时,缙云县纪委监委对案情复杂、问题突出、信访人诉求强烈的重复信访件开展起底复盘,由信访室、审理室、纪检监察室、原核查组以及信访问题涉及的事权部门组成“4+X”模式的“清风合议庭”,对原办信过程中核查是否到位、证据链是否形成闭环、处置是否恰当等开展研判,量体裁衣制定个性化破解方案。
问题了、信访息、人满意,信访举报办理才算画上了圆满的句号。缙云县纪委监委制定《缙云县涉纪信访后续处置工作规范》,建立“反馈+回访”双重跟踪模式,通过集体会商、三室联审、领导把关等方式,对问题查清、证据到位、程序合法的信访举报件进行“一对一”反馈和回访,确保办信之后违纪人员处置到位、矛盾纠纷化解到位、稳控责任落实到位。
“坚持用心用情做信访,找准地区薄弱环节,一地一策攻坚破难,推动解决一批大事小事、实事难事、群众身边的事,这样才能用信访初心换一方民心。”缙云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缙云县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