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建议回复率采纳率均达100辽宁鞍

发布时间:2024-07-23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今年1月至6月,辽宁省鞍山全市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44件,涉及行政机关案件23件、企业案件21件;共收到司法建议回函44件,行政机关回馈案件23件、企业回函21件;建议回复率、建议内容采纳率均达100%。

  这些发出的司法建议,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扣社会热点问题,紧扣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发挥了在服务经济发展、参与社会治理、规范行政执法、保障民生民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法院运用司法建议向社会各界发出‘法院预警’,促进实现‘抓前端、治未病’,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要将司法建议工作当成一项更高效率、更高质量的重要审判业务工作,充分运用司法建议为社会治理‘把脉开方’,促进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完善。”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林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坚持目标导向能动履职

  在实践中,鞍山全市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坚持目标导向,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驾护航。

  “全市法院针对审判实务中发现的苗头性、共性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发送司法建议书,变‘定分止争’‘化解矛盾’为‘提前预防’‘综合治理’,通过司法建议‘小切口’,促进解决社会治理‘大问题’。”鞍山中院审管办主任吴甲介绍说。

  在海城市人民法院腾鳌人民法庭办理的一起撤销监护人资格特别程序案件中,撤销10岁男童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母亲作为监护人的资格,并指定孩子户籍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其监护人。在多家单位共同帮助下,孩子顺利回归校园。

  为进一步加强孤困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尤其解决法律上虽设有监护人,但实际上因为各种原因未能得到有效监护和照顾的未成年人面临的难题,鞍山中院与海城市法院联合向海城市政府发出建立全面覆盖、主动发现的社会救助机制,明确基层组织职责,保障孤困儿童受教育权利等司法建议。

  坚持问题导向提升质量

  “提出司法建议,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注重质量,充分运用好个案和类案司法建议,切实提升司法建议的实效性。”吴甲介绍说。

  在工作中,鞍山全市法院通过“三个强化”,提升司法建议质量。

  强化个案司法建议针对性,聚焦矛盾多发、高发案件,以典型个案“解剖麻雀”,以达到“源于案件,又超越案件”的办理效果;强化类案司法建议精准性,聚焦反复发生、同时发生的类似案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提出具有前瞻性的司法建议;强化综合司法建议系统性,聚焦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点难点堵点和普遍性问题,找出症结,统筹兼顾,综合施策。

  在鞍山中院审理的一起涉众型合同纠纷案件中,某品牌家居公司举办商场促销活动,共计200余名消费者与该公司及其商场内9家店铺签订了豪华礼包购买合同,但兑换商品时,其中一家店铺未履行约定。

  如何预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带着问题,鞍山中院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协再次来到这家企业。鞍山中院指出了企业经营管理、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商场内商家存在私自收款、影响消费者售后维权的情形等,并逐项提出司法建议。

  坚持效果导向跟踪落实

  “人民法院发出司法建议,不仅在于‘发出’,更重要的在于‘落实’。因此司法建议必须坚持效果导向,抓实跟踪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实效’。”吴甲介绍说。

  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等支持,协同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单位共同助力推动,切实解决司法建议办理落实不力问题;大力争取被建议对象支持,将重心从“发送主体”向“接收主体”转移,强化“发前沟通”和“发后跟踪”,主动与被建议对象解决落实司法建议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推动问题真正得以解决。

  今年2月,鞍山中院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鞍山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鞍山市分行、鞍山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分别发出《关于完善信用卡监管举措维护金融安全的司法建议书》《关于推进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联动办理、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多渠道化解建设工程领域矛盾纠纷的司法建议书》。

  司法建议发出后,鞍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市委书记王忠昆,市委副书记、市长吴开华分别提出要求。

  在鞍山中院召开的2024第一季度司法建议工作座谈会上,包括上述被建议单位在内的多家受邀单位围绕第一季度司法建议工作通报内容开展热烈讨论,对司法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反馈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我局对司法建议中信用卡案件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措施进行认真研究,接下来将加强信用卡业务监管。”鞍山金融监管分局宣传部负责人宋宁宁说。


原文链接:http://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42/2024-07/22/content_1273780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关闭本页

作者:网络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