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可在哪些情况下退房
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依法要求退还房产:1、逾期交房:依据惯例,预期交房的宽限期为30至90日不等;若过此期限仍未能实现交付,买方即可申请退房,且有权追回已付订金并收取适当利息。2、资料不全: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开发商须具备全套合法证件方可销售楼盘及房屋。若相关证明文件缺失,即属违法行为。例如,未获预售许可证进行销售时,买方有权要求退房。3、擅自更改规划:在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中,通常会明确规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前需征得买方同意。如未经同意,则视为违约,买方有权要求退房。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5、房屋质量不达标。
房产纠纷中,通常是因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所产生。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房产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如被告户口不在宝安,须提交被告在宝安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该证明由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
4.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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