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证增加名字的细致流程
关于房产证添加姓名事宜,主要包括了如下三个方面:第一,将房产权进行赠与;其次,房屋产权可以通过买卖形式进行转让;最后,还需进行析产登记。在进行这些操作时,您通常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以下几项文件:1.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2. 房屋的市场指导价或者评估报告以及评估费用的发票;3. 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4. 购买房屋时所开具的发票;5. 缴纳契税后所取得的契税证;6. 户口本以及婚姻证明等。具体来说,添加房产证姓名的过程可分为两大类:首先是无贷款的房产证添加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的姓名,在此情形下,您需要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以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然后前往房屋交易中心对所提交资料进行审核;最后,在房产证上添加新的姓名所需支付110元服务费即可。其次是涉及到贷款的房产证添加额外姓名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您首先需要前往银行进行抵押手续的变更;除110元的服务费之外,若贷款采用公积金的方式进行,则需要再支付100元的额外费用;若是使用混合贷款,那么就需要支付200元的费用;其余步骤与无贷款情况下所执行的流程大同小异。【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房产纠纷中,通常是因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所产生。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房产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如被告户口不在宝安,须提交被告在宝安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该证明由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
4.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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