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价房和商品房的差异何在
限价房即限制房价与户型、面积的“双限”商品住宅,旨在缓解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居住压力,而非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相较于普通商品住宅,存在如下差异:1、成本构成不同;2、租赁与销售规定有别,限价房通常仅供出售,而商品住宅则限制相对宽松;3、购买要求与对象各异,限价房需符合特定优惠条件,面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故实行严格的资格审核机制;商品住宅则无此限制,价格政策与限价房有所差别,但市场售价不得随意调整;4、产权性质有别,普通住宅产权包括使用权、占有、处分和收益四项权利,而限价房仅在收益权方面与之不同,商品住宅上市后,收益全归业主所有。
房产纠纷中,通常是因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所产生。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房产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如被告户口不在宝安,须提交被告在宝安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该证明由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
4.其他证据。
作者: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