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签的劳动合同可以解约吗
劳动者与公司确立劳动关系后,即使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有权在一定条件下解除劳动合同。
1.具体来说,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1)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这种方式无需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无需提前30天通知,也无需单位批准,且用人单位必须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公司存在以下情形,劳动者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5)因特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因此,即使刚签了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仍然有权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
1.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2.社会保险费作为劳动者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其本质相当于劳动报酬。因此,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金的行为与未支付劳动报酬相似,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
3.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还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司不交社保怎么办?来法律快车咨询,我们会帮你解决法律难题,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作者: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