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如何避免损害劳动者的权益
竞业限制是一种保护企业商业机密和利益的措施,但对于员工的个人自由和职业发展可能造成限制。为避免侵犯员工权益,应注意以下几点:
1.明确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不得超出必要范围和合理期限。
2.合同约定竞业限制必须给予相应经济补偿,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
3.竞业限制应与职业岗位、专业技能等相关,不得随意设置,避免给员工职业发展带来不必要的限制。
法律快车提醒您,竞业限制补偿时限为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期间,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最长不得超过两年。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快车提醒您,约定竞业限制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具备法定的协议主体的资格;
2.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3.约定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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