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协议签订的重要事项
购买房产权过程中的要点提示:1、务必关注各类有效证件。依照相关规定,预售及销售房产必须持有完备的“五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销售许可证》。2、务必明确交房时间。在签署合同时,应将交房日期清晰标注为具体年份、月份及日期,同时注明若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3、留意空白条款。购房合同中存在部分空白条款需双方确认或特别注明,如无特殊要求,可在空白处画一条斜线以示无内容。
房产纠纷中,通常是因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所产生。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房产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如被告户口不在宝安,须提交被告在宝安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该证明由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
4.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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