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可以拒绝亲子鉴定

发布时间:2025-06-05    来源:华律网

男方在特定情形下可以拒绝亲子鉴定。在亲子关系诉讼中,如果一方提供的证据能够初步证明存在亲子关系,而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然而,若没有上述基础证据,单纯要求男方进行亲子鉴定,男方有权拒绝。拒绝亲子鉴定可能基于多种原因,比如个人隐私保护的考量,不愿轻易公开自身及家庭的私密信息;或者是对鉴定程序合法性、公正性存在疑虑;也可能是出于情感或心理因素,不愿意面对可能出现的结果。但在司法实践中,当涉及到亲子关系认定、抚养费纠纷、财产继承等重要法律问题时,法院有权依据具体案件情况,通过合理的程序和规则,在必要时强制男方配合亲子鉴定,以查明事实真相,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总之,男方是否拒绝亲子鉴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且其行为在法律框架下会受到相应规范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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