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起诉别人要交钱吗

发布时间:2025-05-14    来源:华律网

向法院提起诉讼,通常需要缴纳一定费用。诉讼费用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其收取依据主要是国务院制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该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以及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案件受理费根据案件性质不同而有不同的收费标准。比如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非财产案件则根据案件类型按件收费。申请费方面,如申请执行、申请财产保全等,也有相应的收费规定。一般来说,原告在立案时需先行预交诉讼费用。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例如,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如经济确有困难等,可依照相关规定向法院提出申请。具体的收费标准和相关事宜,可查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或向受理案件的法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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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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