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搬迁改厂名有补偿吗
工厂搬迁并更改厂名,劳动者是否有补偿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因工厂搬迁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且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工作地点等相关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对于更改厂名本身,一般情况下不会直接导致对劳动者的补偿。但如果厂名更改引发了用人单位主体实质性变更,如企业性质、股东结构等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这种情况下也可能涉及经济补偿问题。总之,工厂搬迁改厂名时,劳动者应关注自身权益是否因这些变动受到影响,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用人单位协商补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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