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怎么设立才有效

发布时间:2025-04-29    来源:华律网

居住权的有效设立需遵循法定程序。首先,当事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合同中需明确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住宅的具体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的期限等必要条款。然后,依据《民法典》规定,设立居住权,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未经登记,不产生居住权设立的法律效力。具体而言,双方签订居住权合同后,应及时前往相关登记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合同、身份证明等。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赋予居住权相应的法律效力。在设立居住权时,还需注意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总之,居住权的有效设立需通过书面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并依法进行登记,才能确保居住权的设立符合法律规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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