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辞不发上个月工资合法吗
急辞却不发放上个月工资,此情况通常不合法。工资应按时足额支付给劳动者。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急辞虽可能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提前通知义务,但这并不影响劳动者获取已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若用人单位以急辞为由拒绝支付上个月工资,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支付工资;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若逾期不支付,劳动监察可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还可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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