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政府部门吗

发布时间:2024-12-18    来源:华律网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政府部门吗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并非政府部门。它是一个代表国家行使仲裁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生效裁决实施的准司法性国家仲裁机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共同组成,虽然其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且办事机构设在劳动保障部门,但其性质上并非行政机关。

  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是指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事实和法律,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进行审理后所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虽然具有法律效力,但并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而是仲裁机构依据仲裁法作出的裁决。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政府部门吗(图1)

  三、不服劳动仲裁裁决怎么办

  法律快车提醒您,当事人若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有多种救济途径可循。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1.若仲裁裁决存在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等情形,用人单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2.若仲裁裁决被法院裁定撤销,当事人可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对于非终局裁决的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若对仲裁裁决不服,也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若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诉讼,则仲裁裁决书将发生法律效力。这些规定为当事人提供了充分的法律救济渠道,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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