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创办公司应注意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4-07-01    来源:华律网

合资创立公司须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应明确规定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出资方式、金额、期限均需清晰明了,以便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时减少冲突。其次,确定合伙人的权益和义务。主要包括共享财产权、经营管理权、投票权、监督权、利润分配权以及查账权利。同时,还要有足额出资的责任、承担经营亏损和负债的义务、退伙后对商业机密保密的职责以及竞业限制义务。这样才能确保公司运营顺畅。再次,合伙人资格审核至关重要。即使是亲朋好友合作,也不能忽视这一环节,包括人品、能力、家庭状况、资产状况、是否有巨额外债等方面。最后,务必理清财务账目。财务问题是合伙企业的核心,理清财务有助于避免财务纠纷,保障双方利益和感情不受损害。【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人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作者:网络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