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职务侵占,系商业企业亦或是其它机构中的专业员工,凭借职业权限之便,私自将本机构资产据为己有的一种违法行为。在通常情况下,若出现下列状况,职务侵占事例将会不予受理立案:1. 证据缺失:相关证据材料未能充足地证明确实发生过职务侵占行为。2. 犯罪事实模糊:事例事实存在诸多疑点,难以确定其是否符合职务侵占的定义。3. 涉案金额未达立案门槛:被侵占的财产价值相对较低,尚未达到法律所设定的立案标准。4. 无职务便利可供利用:犯罪嫌疑人均未借助于职务上的优势条件来实施侵占行为。5. 侵占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如涉及到的仅仅是民事纠纷等非刑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