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对于犯罪团伙所犯罪行的性质、情节以及其所带来的危害性等诸多因素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估与判断。通常情况下,我们会遵循以下原则:首先是主犯,他们作为犯罪集团的核心人物及领导者,应对该集团所犯下的所有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次是从犯,即那些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起到的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人员,他们将获得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宽大处理;再次是胁从犯,他们是在受到他人威胁或逼迫的情况下参与到犯罪行为中的,因此,应依据其犯罪情节给予适当的减轻或免除处罚;最后是数罪并罚,当一个人同时触犯了多条刑法时,除了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外,其余的罪行应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然而,具体的量刑结果仍需要结合事例的详细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由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